承担机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承担机关“放管服”改革具体工作;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队伍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仲裁机构登记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