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央、省、市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专项业务经费的使用;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等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人:洪淼 电话:0371-23888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