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封市司法局出台《开封市“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决定自2021年7月至2023年6月,在全市开展为期2年的“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方案》聚焦“建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深化乡村法律援助工作”“努力实现乡村法律服务多元发展”“持续深化法治乡村建设”4个方面,结合开封实际制定了19项工作举措,为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法治乡村建设赋能增效。
建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以司法所为依托,推动实现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一体推进。实现司法所职能与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服务指引功能的有机整合;依托村委加强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确保正常运行。
提升“12348”热线服务水平
根据法律服务需求状况及时调整坐席设置数量,设置涉农服务专席;聚焦服务质量建设,持续提升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12348”热线在乡村的知晓率、覆盖面和首选度。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网络平台在服务整合、办理协同、管理监督等方面的统领作用,加快推进网络平台、热线平台和实体平台一体化融合建设。开通“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专栏,推动建成“涉农法律服务”网上绿色通道。
加大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力度
以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对象、资源管理为核心,建设覆盖市、县、乡三级架构的服务工单管理系统,以服务知识库为支撑,健全服务机制,为乡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
深化乡村法律援助工作
扩大涉农法律援助覆盖面
逐步将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加强农村“三留守”人员权益保护,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高龄失能、失独空巢老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度残疾人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致贫户等直接免予经济困难审查。
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健全完善农民工欠薪“绿色通道”机制,规范劳动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和运行管理,充分发挥“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中的积极作用。
强化民生领域法律援助工作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贯彻实施,集中力量妥善办理一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相邻权、农业生产、农村宅基地(土地)流转(承包)、赡养抚养等涉农纠纷案件。
优化法律援助服务
推行对农村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探索开展网上审批、网上阅卷、远程会见等工作。
持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建立法律援助案件示范卷宗评选制度,充分发挥其在保障和提升服务质量上的示范引领效应。加大年度市县两级法律援助精品案件评选力度,带动提升乡村法律援助工作整体水平。
努力实现乡村法律服务多元发展
强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到2021年年底前,全市由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村(居)达到80%;组织开展村(居)法律顾问“五个一”活动,支持引导每位村(居)法律顾问办理一件涉农法律援助案件、开办一场“乡村振兴法治课堂”、服务一次乡村换届选举、参与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举办一场涉农法律咨询。
开展乡村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
聚焦农业农村重点产业项目,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为乡村企业进行“法治体检”,优化乡村企业营商环境。
配合推进全省“100+100党支部结对”活动
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全市选取13家党建工作强、管理规范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结对13个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支部。
开展“公证进乡村”活动
大力推进公证服务向乡村延伸,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室设立公证咨询联络点,公布联系方式,提供24小时公证法律咨询、业务办理预约等服务。
鼓励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进驻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
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推动司法鉴定机构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有条件的地方推动开设司法鉴定窗口。
积极为农村产业融合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对涉农经济合同、产权归属、个人信贷、经济往来等纠纷涉及的文书、痕迹等鉴定服务,设置鉴定机构绿色通道。对检察机关因公益诉讼委托的涉农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及时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
全力推进乡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持续深化“一村(格)一警一法律顾问一支民调员队伍”的“四个一”机制,为乡、村调委会分别配备不少于2人、1人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大力加强村调委会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规范化建设;突出农民工、特困人员、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推动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乡村和谐稳定。
持续深化法治乡村建设
持续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引导报社、电台、电视台、网站、融媒体中心等媒体自觉履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
进一步强化基层法治文化建设
推进实施每个村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法治文化与红色文化、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群众性法治宣讲活动;组织各地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
全面推进法治乡村示范建设
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开展示范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到2022年为每个行政村培养5—8名“法律明白人”。
为确保“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的深入开展,开封市司法局坚持把法治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组织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建立了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门牵头,法律援助、普法、律师、司法鉴定、公证、人民调解等部门协同参与、相互配合,市、县、乡、村四级上下联动、贯通一体的工作体制。同时,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提升活动关注度、影响力和知晓率,营造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