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王某(男)一行人来到尉氏县司法局南曹司法所,情绪激动......经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得知,王某是外乡人,经媒人介绍和南曹乡李某(女)相识,确定了恋爱关系,交往数月后,两人于2024年6月订婚。订婚后不久,李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与王某见面,后来便“消失”在王某的世界里。王某认为,李某在拿到订婚礼金后不想跟他结婚,故意躲避,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甚至引发了两个家庭之间的冲突。他要求,李某返还彩礼、共同消费、转账、赠予等各种钱款共计十二万余元。
尉氏县南曹司法所所长、南曹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蔚光初步了解情况后,及时和李某的家属取得联系,经沟通,双方约定于9月2日前往南曹司法所进行调解。
“我跟他根本就说不到一块儿去,也没什么好说的,分手可以,但是彩礼一分不退。”
“这钱是我和我父母辛辛苦苦挣的,你今天必须把钱还给我。”
调解现场,双方情绪一度失控,考虑到该起纠纷的化解涉及家庭伦理、亲属关系,处理不当可能会使矛盾加剧,王蔚光决定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
经工作人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及家属进行沟通,归纳矛盾争议焦点,向双方讲解彩礼纠纷案件法律规定,“彩礼新规”以及民俗习惯,从法、理、情等多角度细心调和,引导双方当事人化解心中的“疙瘩”。经过几个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女方返还男方彩礼、转账、赠予等钱款共计十万元,男女双方和平分手,双方不再因此事发生矛盾,这场彩礼风波也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