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该法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已经四周年。连日来,开封市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四周年宣传活动。
龙亭区司法局
7月1日上午,开封市龙亭区司法局积极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四周年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设立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社区矫正法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讲解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等规定,鼓励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此次宣传活动共设置宣传展板8块,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法的社会影响力,为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顺河回族区司法局
7月1日上午,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司法局在汴京公园内广场处开展社区矫正法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设置宣传展位、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册、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宣传社区矫正法以及区司法局“归雁领航”“向阳新生”“助力领航”等项目开展成效,组织群众参加幸运大转盘有奖问答、套圈游戏,向群众普及社区矫正工作相关知识。同时,辖区各司法所也通过普法宣传进社区、进广场、进公交车站、进学校、进企业等方式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切实扩大了社区矫正法宣传覆盖面。
本次集中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单页500余份,发放宣传品4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余次,为促进和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鼓楼区司法局
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7月1日,开封市鼓楼区司法局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四周年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群众解读社区矫正的含义、社区矫正法实施的意义等,社区矫正对象也以志愿者的身份和工作人员一起进行普法宣传,积极向来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在协助开展普法宣传的同时,也增强了自身的法律意识。
活动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强化了群众的法治意识,为社区矫正法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尉氏县司法局
7月1日上午,开封市尉氏县司法局在县人民广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四周年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耐心讲解实施社区矫正法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开展情况、监管方式、帮扶措施等,引导群众积极关注和监督身边的社区矫正对象,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为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本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手册300余份,普法手提袋300余个,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社会知晓率、参与率。
禹王台区司法局
7月2日上午,开封市禹王台区司法局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四周年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展板展示、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答疑等多种方式,向居民群众普及社区矫正法相关知识,引导群众正确看待社区矫正对象,消除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歧视与偏见,共同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本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单页400余份,普法口袋书100余本,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增强了社区矫正法宣传实效,营造了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