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汴政办〔2017〕50号)和《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汴政办〔2017〕68号)文件要求,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实际,制定了《开封市司法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汴司〔2017〕48号)。进一步健全了组织,细化了责任分工,明确了工作内容、责任主体、时间节点,并对工作中每项公开工作台帐的建立和保存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增强公开实效,努力做到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同时,不断积极打造自媒体平台群,加强网络舆论监控,充分展示了开封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为推进全市司法行政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撰写编发《开封司法行政动态》99期,被上级信息部门采用10余篇。官方微博、门户网站、《今日头条》工作,累计发布信息1000多条,其中:《正常行驶被撞到车损人伤难获赔人民调解来帮忙》、《开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者心理矫治知识培训活动》、《开封: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等文章,相继被司法部、省司法厅微信公众号采用刊登。
一年来,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受到上级充分肯定,2017年2月,“开封司法行政在线(微博)”被市委宣传部、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评为“2016年开封市对外宣传‘六个一’工程优秀组织工作奖”;3月,市司法局被市政府办公室评为 “2016年度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宣传部评为“2016年度全市社会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局门户网站被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评为“2016年度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先进单位”;4月,局门户网站被市文明办评为“2016年度开封市文明网站”。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党委重视科学谋划,细致部署年度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配强工作力量。5月份,我局针对形势任务和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宣传科、法律援助工作科、计财科、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设立监督电话:23888536(局纪检监察室)。局机关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6人。二是强化责任担当,详定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权力运行,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和依法行政,我们结合《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汴政办〔2017〕50号)文件要求,把涉及我局的考核细则中的内容,细化纳入局年度工作方案,制定了《2017年开封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清单》,逐条细化到各业务科室,把分管各科的党委班子成员纳入责任领导,把各科负责人直接列为第一责任人,努力达成,具体工作有人干,且能得到科长支持,分管党委班子成员的重视。有效克服了过往工作中,工作有人干,没人重视,落实不好的尴尬局面。三是党委高度重视,会议决策方案。2017年,我们把《开封市司法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2017年开封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清单》、《开封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明细表》一并作为文件附件印发。让所有参与政务公开的单位明白,所有责任分担均有上级要求,且自身担有责任,担占有考核任务,确保具体工作有人干责任有人担,杜绝了扯皮现象。为此,局党委把研究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委会议进行了研究,进一步夯实了班子成员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清单,增强了工作责任心。
(二)严格审批制度,依法主动公开。工作中,我们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作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全力提升行政效能。一是严格审批制度,依法主动公开。严格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工作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在确保信息工作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有效公开。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满足了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树立了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二是依法主动公开。目前,按照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主动公开事项已全部在“开封市司法局”官网上公开。其中,主动公开332件,内容涉及发布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99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96件,发布涉及公众服务类、职能调整类、法律服务类、《宋都调解》节目类等通知公告共37条。三是全程公开,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1.4月14日上午,召集各县区检察院、司法局的分管领导,在市司法局6楼会议室召开了开封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会议。2.4月26、27日分别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开封日报、电台等媒体发布《开封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公告》的通知。3.5月中旬完成人民监督员初选工作。本次选任市级人民监督员35名,按照1:2的比例进行考察,经资格审查确定考察对象71名。分别成立2个考察组对10个县区市级人民监督员进行考察。4.经考察党委研究确定为35名人民监督员。于6月6日分别在开封市政府网站、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市检察院网站进行公示。5.此次选任的人民监督员层次高,其中,司法系统推荐14人(40%),检察院推荐21人(60%);体制内13人(37%),体制外15人(43%),法律专业或背景7人(20%);28名党员(80%),1名民革党员(3%),6名群众(17%);律师3人(8%);4名研究生(11%),21名本科(60%),6名大专(17%),4名高中(12%);30岁以下2名(6%),30-40岁7名(20%),40-60岁22名(63%),60岁以上4名(11%);平均年龄46岁。6.建立35名新任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个人信息档案,完成了35名人民监督员证件制作和初任培训工作。
(三)及时回应依申请公开。2017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回应社会关切,开展政策解读。我局采取编发文件、发布情况通报、定期更新公开栏和电子屏、编制办事指南,通过新浪官方微博“@开封司法行政在线” 开封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宋都调解》电视栏目等多种形式公开规定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实现了“公开载体多样化、公开栏建立固定化、办事指南更新及时化”的工作目标。
同时,为落实上级对网络舆情有效监控的工作要求,7月份,我们请省司法厅信息中心专业人员对我市司法行政系统50名舆情员和局机关全体干警共100多人进行了为期半天的相关业务的培训。工作中,我们坚持“三同步”有效应对舆情。一是建章立制。出台《开封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切实做好重大第三案事件舆情应对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对舆情处置及舆论引导规范化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加强监测。做好舆情的巡查摸排,特别是在“双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安排专人网上值守。三是强化管理。建立了工作任务台账制度,对网评员完成任务情况进行量化考评,充分调动了各单位工作积极性。全年共落实完成中央、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布置的舆情引导任务20余次。
在发挥报刊、网络媒体作用外,我局充分发挥《宋都调解》电视栏目优势,回应社会关切,先后在开封电视台《宋都调解》电视节目中,邀请专家学者有针对性的开展了13次涉及司法行政业务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解读。一是1月11日上午,局党委委员、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路应邀参加开封广播电视台《党风政风监督进行时》直播栏目,通过与主持人访谈、与观众交流互动的方式,介绍和宣传了全市普法教育工作,解答了观众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二是2月4日上午,特别邀请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乔长永做客《宋都调解》,就“社会帮教活动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作用和意义”进行了访谈;三是2月24日,河南盛意律师事务所律师雷新年做客《宋都调解》,解读《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问题;四是3月7日,特邀河南盛意律师事务所曹新成律师做客《宋都调解》栏目,详细解读民间借贷与诈骗的区别,帮助群众应对犯罪分子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实施诈骗之行为,提高群众投资风险意识;五是3月9日上午,特邀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副主任、市消费者协会常务理事克航平做客《宋都调解》,就网上购物如何维权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六是3月24日,邀请河南盛意律师事务所律师雷新年做客《宋都调解》,由他来为我们解读《侵权责任法》相关法律问题。七是4月7日下午,开封市大梁公证处公证人员孙军做客《宋都调解》,结合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加大对公证债权文书制度的宣传和应用”的建议,详细解答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实践中的常见问题;八是5月11日,开封市大宋公证处副主任、公证员魏红做客《宋都调解》,详细解读有关涉外公证实践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九是7月28日,开封市司法局特别邀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玉鹏、鼓楼区五一办事处长风社区主任刘燕做客《宋都调解》,共同解读《开封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相关问题;十是8月11日上午,河南辽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郝勇晓做客《宋都调解》,解读了与“代驾”相关的法律问题;十一是9月15日上午,河南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苏袁斌做客《宋都调解》,解读了考试作弊入刑相关法律问题;十二是11月30日上午,河南论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赢博做客《宋都调解》,解读了《侵权责任法》相关法律知识;十三是11月30日,河南辽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冠华做客《宋都调解》,解读了非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知识。
(五)完善制度建设,严格考核监督。一是实施责任清单,夯实工作责任。我局将《开封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明细表》内容结合司法行政实际,细化分解形成了《2017年开封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清单》,夯实了责任。二是纳入考核指标,以督导求实效。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系统“警务政务综合大督导”,列为每月督导考核检查的内容之一,从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形式、效果给予评分。三是建立监督制度。我局聘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系统县级离退休老干部担任我局的行政执法监督员,在定期不定期召开的《宋都调解》栏目促进座谈会上,征求他们对我局执法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健全网络工作制度。制定了《市司法局保密工作管理规定》、《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保密管理》、《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网站、网页栏目信息发布,始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从源头上做好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消除泄密隐患,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保密安全。
(六)建好公开平台,做好网站维护。我局建有信息网络中心1个,配备专职管理工作人员1名,负责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工作。局宣传科指定专人负责官方微博“开封司法行政在线”,“开封市司法局”官网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开封市司法局行政服务指南》编撰和更新工作;开封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市法律援助12348值班电话”的维护工作。
(七)开展政务服务,树强机关形象。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为加快形成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的机制和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主动适应新常态,引导和动员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力量,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改革、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突出服务重点,积极为我市脱贫攻坚、国有企业改革、大气污染防治、中原经济区及郑汴一体化发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及河南自贸区开封片区等重大发展战略和建设“四个开封”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一是充分发挥律师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律师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我们推荐的5名律师作为市委、市政府、市政协的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库成员,做好对15位市政协委员联名提案的答复工作。推荐6名优秀律师担任中小学法治辅导员,到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八月进校园、合力保平安”法治宣传活动86场次。二是强化公证行业监管,提升公证质量。全市全年共办结各类公证13320件。其中,国内公证7320件,涉外公证5900件,涉港澳台公证100余件。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办理重点项目和“两改一建”公证业务54件;配合强制执行工作12次;为企业提供邮寄送达4次。答复市人大代表关于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宣传1次。开展公证便民利民服务活动56次,预约上门为老、弱、病、残人办理公证226件,减免费用24105元。三是破解多头鉴定、重复鉴定的难题,提升司法鉴定公信力。2017年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1507多件,法律援助案件22件,减免司法鉴定费用8700元。四是完善便民措施,实施应援尽援,不断满足贫困弱势群体的法律需求,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目前,全市共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128个,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82个,建立完善法律援助联络员和志愿者队伍1500余名,打造了“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全市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139件,接待来访来电群众咨询42113人次,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687件。五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明显。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实现医学、法学、交通事故等行业高质量的调解。广泛开展“迎接党的十九大、化解纠纷促稳定”人民调解专项行动。全年,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37457起,化解37239件,化解率达99%。六是大力加强普法依法治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护航活动三大重点任务,坚持突出普法重点内容和对象,大力开展法律“六进”,全方位做好普法宣传。2017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各类普法宣传360余场(次),布设展板2300余块,发放宣传册(页)3万余份,公务人员、学生、农民工以及居民群众等各层次受教育人数达18万余人(次)。
二、存在的不足
(一)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2017年,我们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有效拓宽政务公开的层次和领域,但深化不够,还需进一步增强。
(二)信息公开队伍专业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大。建议上级加大针对性业务培训力度,我们本级一是没有能力,二是因没有专职,所以自己组织培训难度太大,效果不好。
(三)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实现由“被动公开”到“主动公开”的转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教育培训。加强全系统综合信息员队伍建设,特别是机关各科室的内勤信息安全意识的培训得加强,使信息公开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达到信息传送快、信息描述准、信息公开效果好的目标。
(二)加强新媒体监管。在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的基础上,我们开拓了新媒体公开渠道,但实现有效监管是面临的共同难题,下一步我们将逐步加强管理应用,主动适应政务公开工作新形势。
(三)提升公开效果。发挥职能作用,将政务公开与普法工作结合起来,提升宣传效果。努力实现政务公开工作的新突破。真正为群众解决困难,为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8年1月15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开封市司法局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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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428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96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28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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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32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0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
5、其它方式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6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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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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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3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7 | |
5、其它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初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它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它情形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它情形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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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5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6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6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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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