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杞县司法局圉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江某,满怀感激之情地走进司法所,将一面“规范管理显公正,真情帮教暖人心”的锦旗,送到杞县司法局圉镇司法所所长徐驰手中。
江某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被判处缓刑6个月,在圉镇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半年的矫正期间,司法所工作人员不仅对他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管理,更在思想上、生活上给予了极大的关心与帮助。工作人员定期与他进行谈心谈话,了解他的思想动态和生活困难,帮助他调整心态,积极面对生活。
同时,针对江某的实际情况,司法所还积极为他提供就业指导,协助他寻找合适的就业机会。在司法所的积极帮扶下,江某顺利解矫,并凭借自己的努力和司法所提供的就业信息,成功开起了一家水果店。如今,他的水果生意日渐红火,有了稳定的生活来源,生活也重新步入了正轨。
“徐所长,真的非常感谢,在矫正期间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和支持,让我重新找回了生活的信心和勇气。”江某感激说到。
圉镇司法所所长徐驰表示,江某的成功转变和顺利回归社会,是圉镇司法所工作成效的一个缩影。圉镇司法所将继续秉持“以人为本、矫正为先”的理念,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