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开封市人民调解员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圆满召开。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希玉参加会议并讲话,市民政局行政审批科科长王亚丽到会指导监督。各县区136名人民调解员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开封市人民调解员协会筹备工作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开封市人民调解员协会章程(草案)》《开封市人民调解员协会选举办法(草案)》《开封市人民调解员协会会费收取标准和管理办法(草案)》,会议选举产生理事45人。
开封市人民调解员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会议指出,开封市人民调解员协会的成立,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民调解指导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更好地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推动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要加强协会自身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协会行业管理体系,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好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参谋助手,共同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要切实履行职责使命。发挥好协会在行业管理、服务会员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团结带领广大会员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加强会员培训和管理,努力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大宣传力度,讲好人民调解故事,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知晓率、首选率。要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排查化解,持续提升调解效能。完善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广泛吸收各种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最大限度把各类风险隐患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