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源头治理,开封市司法局组织指导各县(区)司法局、乡镇(街道)司法所及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宅基地承包地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
即日起,“开封司法行政在线”将推出宅基地承包地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典型案例,全面展示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成效,敬请关注!
宅基地纠纷典型案例——一棵槐树惹纷争
开封市龙亭区柳园口乡人民调解委员会
案情简介
2024年5月10日,小马圈社区居民朱某与刘某两家因为房屋后的一棵槐树,发生了矛盾纠纷,双方互不相让,由口角纠纷很快升级到打斗。事情起因是朱某准备把老房子拆除翻新给儿子结婚用,可是刘某不同意砍伐两家房后的一棵槐树,阻止其盖新房,矛盾不断升级,朱某无奈到开封市龙亭区柳园口乡小马圈社区申请人民调解。
调解过程
开封市龙亭区柳园口乡小马圈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了解情况后,邀请柳园口司法所共同介入调解。人民调解员来到现场向其他居民和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朱某称,两家人平时关系也不错,见面都是有说有笑,可是这次因为家中老房子翻新从建新房,两家发生纠纷,也是没想到。自己家房子拆除当天也提前告知刘某,并邀请他前来帮忙,可是到了下午刘某手拿铁锹阻止施工人员拆除房屋,也不让砍伐房后的那棵槐树。
调解员了解情况后再次找刘某进行核实,刘某表示当时对方通知他了,可是他不知道为啥砍伐槐树,现在要求赔偿槐树钱朱某才可以施工。
调解员耐心劝导,多次与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背靠背做工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合理解决问题,不要因此打破多年和谐友好的邻里关系。
调解结果
经过调解员耐心调解,双方握手言和,最后签订调解协议书,刘某答应不再阻止朱某家里施工盖房,砍伐槐树也不再要求赔偿,一场剑拔弩张的宅基地纠纷,就此得到圆满化解。
案例点评
在社区生活中,邻里之间难免会出现一些矛盾纠纷,如果处理不当直接影响着社区安定。邻里纠纷大多为小事,但因双方互不相让,导致矛盾激化。邻里双方应当秉着“团结友善、公平合理”的理念正确处理邻里关系。如给对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人民调解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职能之一,目的是解决诉求、解开心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调解工作要全程贯穿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理念,透过现象看本质,侧重于找到矛盾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坚持法理、事理、情理相融合,由表及里地深入分析研究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避免矛盾纠纷扩大升级,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