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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封仲裁委,您了解吗?

关于开封仲裁委,您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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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是当今国际上公认并广泛采用的解决争议的重要方式之一。与调解、诉讼相比,其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不公开审理,独立、公平、公正,具有法律效力且一裁终局。

随着我国仲裁法的颁布实施,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了解、熟悉并选择仲裁方式来解决经济纠纷。让我们通过一起案例来了解仲裁、走进仲裁,学习如何通过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了解仲裁

舟山某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仲裁申请人)与开封某建设有限公司(仲裁被申请人)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开封某建设有限公司将其承包的位于广东省揭阳市的工程分包给舟山某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后,申请人积极履行合同义务,经结算,被申请人欠付申请人工程价款60万元整,申请人多次催要无果。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开封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向开封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请求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开封仲裁委员会接到申请后,立即指派经验丰富的仲裁员积极核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第一时间立案并向双方当事人发送仲裁文书。案件进入仲裁程序后,仲裁员本着“先调解、后裁决”的办案方针,积极和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其间,仲裁员发现双方存在误解,并从中多次协调,最终使双方达成了共识,被申请人同意将涉案款项全部支付给申请人,申请人向开封仲裁委员会提交撤案申请书,本案圆满结束。

走进仲裁

开封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封仲裁委)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依法组建的常设仲裁机构。开封仲裁委遵循中国法律,参照国际惯例,按照本会规则,独立、公正、专业、高效地仲裁国内或者涉外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开封仲裁委遵循灵活、便捷、经济、平等、理性、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在充分借鉴国际先进商事仲裁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并不断完善《开封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凸显民商事仲裁制度的中立、专业、权威、理性和特色,确保当事人应有之权益和便利。建立健全了仲裁员信息披露制度、仲裁员回避制度、仲裁员评价制度、法律文书核阅制度、重大疑难案件咨询制度等。开封仲裁委秉持最高标准不断完善仲裁机构治理体系,以制度监督制约仲裁员以及仲裁工作人员公正勤勉履职,提高整体服务质量和效能。

第三届开封仲裁委共聘任204名仲裁员,这些仲裁员均由道德品行好、有较高社会声望、专业水准高、业务能力强的境内外专家担任。各类型争议均有相应专业的仲裁员,涵盖法律、金融、经济贸易、建设工程、房地产、物流、知识产权、医疗等众多专业领域。仲裁员在办案过程中签署承诺书,宣誓公正裁决,确保当事人得到最公正、最专业、最快速的仲裁服务。

自成立以来,开封仲裁委已受理数百起案件,案件数量与涉案标的额逐年上升。所办理的案件没有一起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没有一起被当事人投诉信访,案件正确率100%,当事人满意率100%。开封仲裁委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以调为主,调裁结合,能调尽调”的原则,切实做到依法调解、实质调解,和解调解率高达80%。通过调解结案,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1.受理案件范围

建设工程纠纷、房地产纠纷、金融(保险、期货、证券、融资、借款)纠纷、产品质量责任纠纷、知识产权(专利、版权、商标)纠纷、运输纠纷、买卖(商品货物、服务、劳务)纠纷、国际民事商事(贸易、代理、工程项目、投资、技术合作)纠纷

2.日常办事机构

设综合部、案件受理部、仲裁部等三个部门

3.宗旨

明德、允公、奉法、高效

4.秘书处办公地址

开封市汉兴路159号

(开封市司法局5楼)

5.仲裁庭

中国河南省开封市郑开大道自贸大厦B座1010室

6.联系方式

邮箱:

zgkfzcw@163.com

咨询服务电话:

0371—22956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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