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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行政执法 | 开封市建立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四项机制”

涉企行政执法 | 开封市建立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四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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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5月12日,开封市司法局、市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四项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通知》包含工作交流机制、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移送机制、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机制以及高效运行保障机制等四项机制,12项具体落实举措。明确司法行政机关和工商联联合组建行政执法问题诉求转办联络机构,搭建工作联络平台,着力为民营企业解决行政执法领域问题。

《通知》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和工商联要拓宽问题线索征集渠道,畅通线上线下投诉举报渠道,重点收集违法执法、趋利执法、暴力执法、选择性执法;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5个方面问题线索,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格式文书及工作流程等。

《通知》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和工商联要建立全市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选聘涉企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深入开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动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公正、合理、高效。

“四项机制”的建立将推进司法行政机关与工商联协作配合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合力,推动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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