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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司法局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

开封市司法局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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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党纪学习教育质效,深化以案说德、以案说法、以案说纪、以案说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5月29日,开封市司法局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

开封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付武超,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岳钒参加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赵永芳主持。

会上,与会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永远在路上》,岳钒结合警示教育片对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作出了要求。他强调,学纪才能知纪,明纪才能守纪,要准确把握彼此之间的内在逻辑和相互关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刻印在心、见诸行动,使纪律要求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会议指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警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一环,也是本次党纪学习教育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深刻认识、准确把握警示教育的历史、定位和作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中的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自觉,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会议强调,要不断增强党纪学习教育与警示教育的融合,提升党纪学习教育质效。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原原本本学、结合典型案例学,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主动接受监督和约束,坚决守好纪律的底线。

会议要求,局属各单位要夯实责任,不断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做严守纪律规矩的表率。纪检部门要持续发挥监督作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以党纪学习教育的实际成效加快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开封市司法局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局属二级单位负责人,局机关各科室全体人员参加警示教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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