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裴村店乡商庄村马某与同村刘某是土地相邻的邻居,2023年深秋,马某与刘某在种植小麦的时候曾因用拖拉机拢田埂的问题发生过一些小矛盾。小麦种植完以后两家关系也很平稳,一切看起来也都是相安无事,但是邻里关系看似平静的背后却悄然埋下了一颗隔阂的种子。春季正值浇水灌溉的时节,马某在浇水的时候在自家斜对着的地头挑起了“鸿沟”,刘某家的责任田处在小河和马某责任田中间,无法通过生产路进出自家责任田进行务农作业,双方因此闹得不可开交。
调解过程
商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在田间地头巡查过程中发现正在争执的刘某与马某,二人情绪难以控制,如不加以处置,可能会导致更严重的后果,商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立即向刘某、马某了解了情况。通过了解得知,马某与刘某在种植小麦的时候曾因用拖拉机拢田埂的问题发生过一些小矛盾,马某心里的那道坎并未过去,他认为刘某当时就是故意碾压自家的责任田。
商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立即联系裴村店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一起参与调解。调解现场,考虑到互为邻居,工作人员分成两个小组,对双方当事人通过“背对背”的方式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马某执意认为生产路两边都是他的责任田,他在自己责任田地头挑沟并无不妥,而且生产路是早些时候就分下的,自家地头的生产路就是自己的,不让刘某从自家地头过合情合理。他还认为种植小麦的时候刘某拢田埂并未和其商量,并且碾压到其田中的大蒜也未表示赔偿,自己心里其实很不痛快。而这边工作人员通过和刘某沟通得知,他的诉求是希望能自由通过马某家的生产路。
工作人员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换位思考,就相应的法律进行了讲解,用情理、法理对双方进行劝说,让他们能够念及邻里情谊,换位思考,各退一步。经过调解,双方态度有所缓解,工作人员趁热打铁,立即拿出解决方案,双方对方案表示赞成,在调委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签署协议,一场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调解结果
在调解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以下协议:1.刘某向马某赔礼道歉并赔偿马某损失500元;2.马某同意刘某从生产路经过;3.两家之间的矛盾纠纷就此彻底化解,以后都不得再提及此事。
此次调解不仅帮助刘某解决了他生产路出路问题,也消除了后顾之忧,维护了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该纠纷经调解成功后,裴村店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进行了回访,双方均履行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