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开封市司法局在省司法厅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委“13710”工作制度、市委“16136”总体思路,持续提升市司法局“1166”工作举措,牢固树立“大司法行政”理念,主动融入参与大局,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3年,市司法局共荣获国家级表彰1项,省级表彰14项,市级表彰表扬30余项。其中,市宋都人民调解委员会(“宋都调解”电视解纷工作法)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被中央政法委表彰为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并受到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切会见;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河南省文明单位,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等,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22年度全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全市行政复议工作表现突出单位等。充分展现了新时代司法行政队伍用实际行动展现担当作为,用工作成效践行初心使命,为谱写新时代开封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凝聚司法行政力量。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科学指引,思想政治建设实现新提升
一是严格落实党委“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起来,切实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先后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26次,集体研讨8次,专题讲座、业务培训等学习培训50余次。二是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3次法治建设专题会议,向中共开封市委、市委政法委报送重大事项30余次,开展党委会意识形态专题研究工作4次,意识形态风险排查2次,舆情监测3000余次。三是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法4次,学习法律法规12余部。四是领导班子带头落实“一岗双责”,持续提升“三不腐”能力水平,开展警务督察10余次。持续开展“年轻干部实践锻炼”活动,举办“成长讲堂”11期,切实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筑牢理想信念根基。
(二)准确把握司法行政职能定位,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取得新成效
一是建立“依法行政·码上监督”平台,实现各类“码”上监督4127次,涉企行政处罚案件152件。二是开展涉及惠企奖补政策等4次专项清理,废止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34件,常态化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在全国五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评估会上受到高度认可。三是聚焦“万人助万企”活动,持续提升惠企服务“3171”工作法,落实领导班子联系企业工作机制,组织30个律师团362名律师开展企业体检118次。四是认真落实《围绕“项目为王”提供优质法治保障十项措施》,我市3项工作做法被省委依法治省办通报肯定。在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服务“三个一批”项目实例通报中,我市2个经验做法被推广,3个实例被采编。五是点对点为全市2000余家企业提供律师、仲裁、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办理涉企公证2400余件,减免公证费用64.6万余元,受理仲裁案件115件,涉案标的额达2亿元。
(三)深入践行“大司法行政”理念,法治开封建设呈现新格局
一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市。持续落实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制度,市委常委会专题学法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4次。建立“述法+评议+整改+考核”机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现场述法,全市481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参加现场述法,实现全市各级述法全覆盖。将法治建设纳入市委巡察范围,与市纪委联合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遴选126名法治督察员,组织开展市县法治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等方面督察,并将结果纳入市四大班子联席会议通报内容。2023年1月,中央依法治国办莅汴调研,对我市法治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二是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以创建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契机,持续提升行政立法质量,立足“小切口”“小快灵”,充分发挥22家立法联系点作用,完成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城市供水等方面6部法规规章的立法审查工作。出台《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指引》,试点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基层联系点、联络员制度,建立基层联系点53个,联络员65个;培育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6家、示范标兵3家以及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突出单位3家。完善“15345”府院联动常态化推进机制,出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制度》,协同市政府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报长效机制,应诉率提高近20个百分点。出台“依法行政·码上监督”十项措施、行政执法“十条禁令”,开展行政执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比常态化机制,推动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稳步“双下降”。制定《开封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指导监督工作细则》,实时推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发挥职能作用典型案例,完成全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人才库审核调整,在全省率先实现市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市聘请并备案法律顾问170余人,提供法律服务4060余次,市委市政府联合行文对我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突出的20家单位、31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审查市县两级行政发文4600余件,受理备案规范性文件120余件;开封市文件管理实践报告被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录入《首届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与高质量建设学术论坛论文集》。三是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出台《开封市普法责任清单》,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3000余场次,18个村(社区)获评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法治广场被命名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第二批示范基地”。在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评估会上,郑海洋副省长对我市普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四)做优做实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法治获得感实现新提升
一是完善机制。成立全省首家副县级规格的市公法中心,统筹协调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建立一体化管理、一站式服务、一张网通办、一揽子解决“四个一”工作机制,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纵横全覆盖、线上线下无缝衔接。完善窗口值班、岗位、服务制度,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机制,推行法律援助预受理制及申请承诺制。建立激励考核制度,定期对县区平台基础建设、作用发挥、规范服务等运行情况进行考核,推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二是做优服务。推行“预约、延时、即办、容缺”等服务,为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将法律援助法定受理审批期限压缩80%以上,95%案件实现当天申请、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代理。实现12348与12345热线合署办公,接听电话1.4万次,满意率达100%。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300余件、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89件,提供法律咨询2.15万人次,挽回经济损失375万元。办理公证2.1万余件、司法鉴定案件1万余件,采信率达99%以上。三是培育亮点。印发《开封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开封市公共法律服务先进典型项目培育评选方案》等,扎实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示范培育,以典型示范带动整体提升,努力打造“一县(区)一品牌”。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获评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省级示范点;尉氏县实行援前调解工作制度,把人民调解热线设在县公法中心,节约诉讼资源,有效减少了诉累。四是推进人民参与。建立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选任人民陪审员610人,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监督检察办案103件。高质量办结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实现A类率、见面率、规范率、公开率、满意率五个100%。五是拓展大调解工作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建立诉调对接、公调中心、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平台,全市共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742个,实现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调处矛盾纠纷10.8万起。建立与央视长期合作机制,人民调解专题节目在央视播出3期。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莅汴调研对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及《宋都调解》电视解纷工作法给予充分肯定。市龙亭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区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禹王台区人民调解中心驻禹王台区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等6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获评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
(五)激活基层法治引擎,司法所建设迈出新步伐
以全省司法所工作经验交流会为契机,召开全市司法所建设工作推进会,通过运用“一县(区)一策”对口指导、日常工作督导、双月考核评价、法治评优等四个工作抓手,达到五星规范化标准司法所85个、“枫桥式司法所”11个,覆盖率达74.6%。规范化司法所办公用房均已落实到位,所均面积达202.4平方。
二、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困难和不足
一是统筹协调职能作用还需进一步加强。在推动府院联动工作机制落实方面,虽然已经实现了府院联动平台实体化运行,但由于编制限制等问题,无法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常态化问题研判机制没有形成,府院联动优势发挥的还不够充分。二是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利用互联网探索线上服务、智能化服务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创新性有待进一步加强,能够为基层群众提供智能化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和服务内容还不够充分,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效率距离群众的高标准、高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谋划
2024年,市司法局将坚持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牢固树立“大司法行政”理念,履行司法行政机关肩负的“三重身份”职能,以“五个高质量”持续推进更高水平法治开封建设。
(一)高质量服务中心大局
提高立法针对性,立足“小切口”“小快灵”,科学安排《开封市城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条例》《开封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审查进度,做好《开封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开封市城市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调研工作。持续开展“公益法治体检”“上门公证”“快立快裁”“千所联千企”等活动。制定“放管服效”年度计划,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权责清单,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及告知制度,持续做好“码上监督”跟踪问效,对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动态全程监管。
(二)高质量推进法治建设
严格执行市委常委会学法制度,加强法治督察、法治巡察和纪法衔接。完善“1211”法治政府建设与“15345”府院联动工作机制,落实《开封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指引》。探索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推进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确保成功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牢牢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和青少年“关键群体”,实行分众化、差异化普法,推动《开封市普法责任清单》落实到位,开展各类各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3500场次。
(三)高质量服务保障民生
持续健全完善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推行法律援助承诺制。开展公证卷宗评查,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开辟特殊群体“绿色通道”,推行预约、延时、即办、容缺和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仲裁一站式服务。争取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市级示范点20个,力争创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省级示范点1—2个,实现由“一县一特色、一乡一品牌”到整个公共法律服务质效的全面提升,形成多点开花的良好局面。坚持“枫桥经验”和“浦江经验”相结合,健全“诉调对接”“警调对接”“访调对接”,推进“检调对接”,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协调配合、良性互动。深入开展人民调解组织整顿巩固活动,对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传统型调解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调解率不低于96%。
(四)高质量夯实基层基础
推动落实《开封市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力争再创20个五星级规范化司法所。通过公开招录、内部挖潜、机关人员下沉等方式,确保每个司法所至少有一名司法行政专项编制工作人员。常态化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所检查管理工作。
(五)高质量落实司法行政改革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确保从事一线执法工作的人员编制原则上不低于全部人员编制的80%。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基层。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促进干部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建设,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