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行政执法单位:
为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我市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审验的范围
2023年10月31日前依法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均应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审验。2023年11月1日以后取得的行政执法证件,在下一年度进行审验。
二、年度审验的内容
年度审验的内容为2023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的学习培训、执法工作等情况,包括∶
(一)是否具备领取行政执法证件的条件;
(二)是否有违法被处理的情形;
(三)行政执法证件载明的事项是否发生变化;
(四)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参加年度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培训考试是否合格;
(五)其他应当审验的内容。
三、年度审验的实施
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行政执法证件的年度审验,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分级组织实施。对行政执法证件进行年度审验,持证人员要分别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2023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验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组织开展年度审验法律知识培训考试
1.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由所属行政执法部门组织,其内容主要包括本部门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本系统现行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及部门内部制定的各项执法规范、执法监督制度等。
2.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由市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其主要内容包括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河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行政执法责任制、服务型行政执法等有关规定。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于11月底进行,采取线上考试的方式,参加考试人员为我市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所有人员,凡无故缺考或考试不及格人员视为年度审验不合格,持《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人员不参加考试。
(二)单位初评
各级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持证人员2023年度行政执法情况、培训学习情况进行初评,提出初评意见,撰写2023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并填写 2023年度执法证件审验统计表(见附件)。
各级有关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县级以上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人、专门从事法制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的在编在职人员,可以申领《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对本单位持《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人员进行梳理。因工作调整、辞职、辞退、退休或者其他原因离开原单位,不再从事行政执法或者监督工作的,应依法取消行政执法或者监督资格,由所在单位在办证系统内申请注销,并收回行政执法证件,交由同级司法行政部门集中销毁。
(三)综合评定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各单位初评意见并结合公共法律知识考试情况、抽查情况、平时掌握情况审定考核档次。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行政执法证件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在法定权限和范围内执行公务的资格证明。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一项源头性、基础性工作,是打造过硬执法队伍、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一项长期性的重要工作。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具体分管领导、承办机构、承办人员,严格依照《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开展行政执法证件申报、审核、管理等工作。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本次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对行政执法证件进行严格审核。此项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2023年度法治开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
各单位要于2023 年11月30日前将组织年审法律知识考试现场照片(考试现场统一设置“ XX 单位 2023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年审法律知识考试”会标)、行政执法证件审验自查情况报告、行政执法证审验统计表、行政执法监督证审验统计表、持有国家部委行政执法证件备案表等材料PDF盖章扫描电子版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各县区司法局汇总后报送至市司法局。
(三)强化监督,确保实效。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务必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执法证件年审工作。市司法局将加大对本次行政执法证件年审督查工作力度,对不按要求进行年度审验或者在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行政执法证件或明知违规持有执法证件而隐瞒不报等情形的,将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联 系 人:秦月华 赵建伟
联系电话:23888126
传 真:23888500
电子邮箱:kfzfjd2019@126.com
附件:1.行政执法证件审验自查情况报告(模板)
2.2023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审验统计表
3.2023年度《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审验统计表
4.持有国家部委行政执法证件备案表
汴司〔2023〕21号2023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的通知.pdf
2023年11月3日
附件1
XX(单位)2023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审验
自查情况报告
市司法局:
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关于年度审验的规定,我局(县、区)对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我局(县、区)现有持证人员XX人,其中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XX人,持《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XX人。
经过自查,我局(县、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有XX等XX人已不具备领取行政执法证件条件,XX等XX人存在违法被处理的情形,已收回上述人员证件并证件管理系统提出注销申请;有XX等XX人证件载明的事项发生了变化,我局(县、区)已对其所持证件履行补办手续。
持《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的,我局(县、区)有XX等XX人已不具备领取行政执法证件条件,XX等XX人存在违法被处理的情形,已收回上述人员证件并证件管理系统提出注销申请;有XX等XX人证件载明的事项发生了变化,我局(县、区)已对其所持证件履行补办手续。
综上,我局(县、区)共有XX等XX人因已不符合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条件,建议予以注销;其余XX等XX人建议予以审验通过。
XX等XX人因已不符合领取《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的条件,建议予以注销;其余XX等XX人建议予以审验通过。
XX等XX人持有XX国家部委颁发的XX行政执法证件,有效期至XX年XX月。
XX局(县、区)(盖章)
2023年XX月XX日
附件2
XX(单位)2023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审验统计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执法证号 | 所在单位(具体到科室或二级机构) | 考试成绩 | 单位初评结果(是否建议通过,请填是/否) | |
公共法律知识 | 专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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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签字: 主管负责人签字 :
备注:县区司法局填写公共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市直各部门及相关单位只填写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成绩。
附件3
XX(单位)2023年度《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审验统计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监督证号 | 所在单位 (科室) | 职务 | 单位初评结果(是否建议通过,请填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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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签字: 主管负责人签字 :
备注:持有行政执法监督证的人员是单位领导的,只填写单位和职务,比如:XX局,局长、副局长。不是单位领导的,填写到具体科室,比如:法制科,科长、副科长。
附件4
XX(单位)持有国家部委行政执法证件备案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国家部委行政执法证件名称 | 执法证件号码 | 执法证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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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签字: 主管负责人签字 :
开封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