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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司法局驻村工作队被表彰为“河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  来源:开封市司法局   时间:2021-06-09  浏览 人次

近日,中共河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河南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对在脱贫攻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1100名先进个人、800个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开封市司法局驻杞县圉镇镇江庄村工作队喜获殊荣,被表彰为“河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开封市司法局紧紧围绕中心大局,积极主动作为,严格落实帮扶单位工作职责,把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任务统筹推进,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坚持抓班子、强队伍,树导向、增活力,采取多种措施推动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取得优异成绩。2020年底,杞县圉镇镇江庄村全村贫困群众人均纯收入达18488.3元,远超国家规定人均收入4000元的脱贫标准,全村人实现脱贫。

“党建+扶贫”,凝聚核心动力

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职能作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工作制度,定期开展“5+N”主题党日活动,利用夜谈会、党员微信群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形成同心同力谋发展的强大合力。加强政策宣讲,通过微信群及时向结对帮扶户、在外务工群众等宣传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展示江庄村发展新面貌。完善村规民约,着力营造自立自强、勤劳致富、遵纪守法、孝老爱亲、友善诚信的良好风气。

“输血+造血”,提高扶贫成效

工作开展以来,开封市司法局驻村工作队广泛开展大走访活动,全村建档立卡贫困户57户全部走访到位,听取群众心声,了解实际困难,帮助解决发展问题。组织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工作,提升帮扶针对性、实效性。开展“六改一增”和“户容户貌”提升工作,共计改造12户,集中整治17户,改建水冲式厕所37户,改善了贫困户的居住环境,将帮扶责任落到实处。加快村内人居环境改造进程,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仅2021年,规划维修3条出村道路总计1500米。

“扶志+扶智”,构筑法治屏障

始终坚持发挥法治扶贫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立足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积极组织律师、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等,组建法律服务团,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配备村(居)法律顾问,广泛开展普法教育、法律咨询、专家义诊、禁毒宣传等多项法律服务活动。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重点培育一批“法治带头人”,教育和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助推法治乡村建设。

“宣传+拉动”,深化消费扶贫

积极开展消费扶贫,结合帮扶村实际情况,积极走访所在村贫困户,掌握贫困户产出农产品信息,认真研究消费扶贫模式,主动做好产销对接。一方面,积极扩大“外销”,利用日常宣传和微信群、抖音平台等形式,宣传消费扶贫的重大意义,拓宽农产品销路;另一方面,主动增加“内需”,组织动员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参与消费扶贫,有效拉动购买需求。期间,通过消费扶贫累计销售大蒜3000余公斤、柴鸡蛋1200余枚,销售金额近万元,帮助32户贫困户实现增收。

责任编辑:开封市司法局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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